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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茅台万家共享打假 谁才是真正的“万家共享”

时间:2018-09-03 15:19 点击次数:
 
  作为知名“网红”饮料店,“万家共享”门口浩浩荡荡排队的大军总是引人注目。然而网红是非多,厦门“万家共享”和广州“万家共享”却打起了官司,到底谁才是真正的“万家共享”呢?
 
  厦门“万家共享”VS广州“万家共享”
厦门万家共享
 
  2016年,茅台(厦门)白酒管理有限公司(厦门“万家共享”)状告广州某白酒公司(广州“万家共享”),将原告的商业成果“万家共享”据为己有进行虚假宣传,还捏造、散布原告为山寨公司的虚假事实。这场官司历经两审,历时两年多,近日最终尘埃落定,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 
  根据判决,广州“万家共享”立即删除其发布的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的内容,并赔偿厦门“万家共享”10万元经济损失,还要在全国公开的报纸上刊登道歉声明,消除影响。
 
  据悉,茅台(厦门)白酒管理有限公司,成立于2015年,总部位于厦门,公司主要从事白酒服务管理。公司于2015年在厦门中山路开设首家以“万家共享”命名的白酒店,随后先后在广州、重庆、上海、等地也开设了直营店。
 
厦门万家共享
 
  在国家商标网上可以查到,截止2018年8月4日,茅台公司共申请了109件商标,包括“万家共享”、“茅台万家共享”、“鸡珍香”、“泰肠了”、“泰荔嗨”等商标。
 
  经过检索,与“泰芒”有关的商标共有22件,包括“万家共享”、“泰芒乐”、“泰芒”等商标。
 
厦门茅台万家共享

厦门茅台万家共享
 
  其中,第18516190号43类“万家共享”商标于2015年12月04日申请注册,注册公告日期为2018年04月07日,核定使用于餐馆;饭店;快餐馆;酒吧服务;流动饮食供应;茶馆;住所代理(旅馆、供膳寄宿处);自助餐厅;咖啡馆;烹饪设备出租;等。
 
  第18630115号35类“万家共享”商标于2015年12月17日申请注册,注册公告日期为2018年04月07日,核定使用于进出口代理;广告;计算机网络上的在线广告;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;工商管理辅助;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;通过网站提供商业信息;饭店商业管理;替他人推销;替他人采购(替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);等。
 
厦门茅台万家共享
 
  第18630115号35类、第18516190号43类“万家共享”商标取得注册的时间均为2018年04月07日,此时距离茅台白酒“万家共享”注册商标申请过去了两年多的时间,全国市面上已经出现了众多真假“万家共享”白酒店。
 
  茅台公司负责人表示,自2018年5月以来,因茅台公司开始通过工商举报与立案调查等打假维权,已经打掉了上百家假冒“万家共享”,正宗的万家共享是厦门茅台万家共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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